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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8日,省水利厅专家组对莲花县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进行验收。专家组对莲花县试点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,一致同意通过验收。
按照验收程序,专家组实地查看了莲花县田心村水生态文明村、莲江湿地公园、县城污水处理厂等水生态建设现场,观看了莲花县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纪实视频,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彭冬水对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。通过实地察看、查阅资料、听取汇报、现场质询讨论等形式,最终专家组评分认定通过验收,标志着我县将授予“水生态文明县”称号。在汇报会上,专家组指出,莲花县抓住成功入选为第一批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契机,依托水资源、围绕水文化、做好水文章,打造具有莲花特色的水生态文明,初步构建了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生态水系新格局。希望莲花县以此次验收为契机,持续巩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,为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。
据了解,2015年莲花县作为全省3个第一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县之一,通过3年试点建设。三年来,莲花县积极筹措资金,实施农村中小河流综合治理、城乡污水处理,大力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。投入1.2亿元实施县城防洪工程、麻山水六市段中小河流治理和神泉乡、坊楼镇、良坊镇等6个乡镇农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,改造主河道长36.7公里;投资80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量1.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铺设配套管网长65.6km;投资3200万元,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家、配套新建污水管网17.5km;1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建成;建设了莲江湿地公园等众多水生态惠民项目。
记者:刘星
编辑:刘星
编审:德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