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水青山看莲花
——莲花县生态创建工作纪实
“村居原自爽,地又是莲花。疏落人烟里,天然映彩霞。”二百多年前,有一首诗这样描绘中国唯一以花卉命名的行政县——莲花县。它位于江西省西部,萍乡市南部,国土面积1072平方公里,辖13个乡镇,27万人口。这里,风光秀美,山石奇骏,境内有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省级森林公园,有珍稀濒危保护动物、植物46种。先后荣获了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、江西省首届十佳绿色生态县、省级生态扶贫实验区等荣誉。
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,是莲花最宝贵的优势。近年来,县委、县政府始终坚持走“绿色发展之路”,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政绩观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。
我们把环境保护作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考核“一票否决”指标,并建立了环保问题追责制度。每年均多次召开环境保护专题会议,并制定了《关于贯彻落实<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(江西)实施方案>的意见》《莲花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。
我们不断加大生态建设资金投入,仅2017年,就统筹整合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环保等资金4.1亿元用于生态领域建设。全县新增绿化树苗6.2万株,栽种绿化树木23万株,新建休闲场所90处;建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,实现了1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全覆盖;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4.8公里;改水率为100%,改厕率98%。
我们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管理,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,将自然保护区、湿地公园、森林公园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;全面加强林业管理,连续十二年实施封山育林政策;全面实施“蓝天碧水”“全民造绿”等生态建设工程;大力推行城区保洁市场化管理,在157个行政村全面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;严格环评审批制度,停止备案审批使用非清洁燃料的新、改、扩建项目,并拒绝6家投资超亿元涉危、化、重项目落户。
我们全面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治理,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反馈的30家生猪养殖场全部关停整改到位,同时举一反三,再处置了生猪养殖场125家;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,并取得了良好成效;组织开展涉水联合执法行动11次,严厉查处了违法排污、河道采砂等问题;关停或技改锅炉16台;拆除牛栏、杂屋、废旧房屋等150多万平方米;拆除两违建筑11334平方米。
我们大力实施生态扶贫,投资近2亿元为6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了光伏发电站,每户年均可增收3000元左右;设立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,解决1600余名贫困户就业难题;引进了一批重点农林企业,仅江西吉内得实业一家就带动了1225户农户增收。
一分耕耘,一分收获。换届以来,我县生态环境相关指标又有了新进步,2017年,全县森林覆盖率73.5%,PM10平均浓度为47ug/m3,PM2.5平均浓度为30ug/m3,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95.8%,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Ⅲ-Ⅱ类标准,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%。拥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238个,通过“三品一标”认证农产品34个;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13个,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,实现全县乡镇全覆盖,创建生态村126个,占全县行政村的80.3%,并涌现出了莲花村、海潭村、沿背村、田心村、庙背村等近10个年均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的生态村,大大增加了当地村民收入。良好的生态,也得到了主流媒体的关注,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了莲花油菜花风光图,江西电视台、江西日报等媒体多次点赞莲花生态环境。
今日的莲花,正是因为有了生态魅力,才充满了活力、动力和吸引力。下阶段,我县将以此次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为契机,继往开来谋发展,砥砺奋进再扬帆,努力在生态创建方面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。